Aug 16

论:男子拒签字致孕妇身亡续... - 1A18 晴

  肖志军这个名字,我想大家都很清楚。2007年11月21日下午,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入院。丈夫肖志军不同意进行剖腹产手术,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常规抢救3小时后,医生宣告李丽云抢救无效死亡。 如今再此掀起风波。

 

  2008年06月24日,李丽云的父母决定将向朝阳医院索赔的金额确定为人民币1218416.75元。其中包括停尸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李旭光夫妇认为,朝阳医院恶意侵权并坐视家属的损失,给家属扩大精神损失,所以在变更诉讼申请中向其另追加人民币70万元的精神损害扩大赔偿。

 

  逝者安息,生者奋发。我不明白为什么李丽云的父母还抓着这个事不放。事情已经过去快一年了。我非常理解他们失去女儿的那种心情,可是肖志军呢?他也一样失去了他唯一至亲至爱的人。他的心里就不痛吗?他面对众人的唾弃与仇恨的目光,他未来的日子就会好过了吗?恨永远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问题越来越严重。我们为什么不能放开胸襟,多些宽容。如果他们可以换个角度考虑,失去了女儿,但是换回来了一个肖志军这个儿子,我想将来他们的日子会更加幸福。

 

  我想,如果真的有天堂的话,李丽云看到她最爱的丈夫与她最亲的父母因为她的离开而反目成仇,她的内心将会怎样?她又如何能安息呢?

 

  人已经离开了,我只希望我们大家不要过度的去责怪任何一个人。多些宽容。你们会真正发现这个世界还有很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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