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6

请法律为孕妇守住生命... - Z0CE 晴

  准妈妈“血案”让我们心痛,在我们的医院不惜代价更新引进昂贵医疗设备的今天,却在输血这个关节眼上输掉了全部的胜算,从现在实行的输血这一整套程序中似乎找不出可挑剔的明显漏洞,医生虽办事拘泥,可这却是她们起码的职业规范,而且更承担不起 不这么做 而引起的一切可怕后果,如今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突出,本来做不到百病包治包好的医院实际在患者看来是不可理解的,他们将病人送进了医院就将责任百分之百交给了医院,这也难怪医院在尽了全力之后仍十分担心患者家属能否满意并及时交纳该付的医疗费用。这种对后果无法预料的担忧使医院在这个病例的处理中按部就班、遵章办事,而耽误了宝贵的救人时间,我们虽不赞同医院的做法,却理解医院的担忧,但站在生命至高无上、救人是第一要务这个神圣立场上说,正是这种程序的合法性扼杀了准妈妈的生命,谁该被谴责?似乎医院、血站都难逃其咎,可实在说他们又都是某种制度缺陷的替罪羊。

 所以在应对这种紧急事务时,应该有一种法律上的保障去界定责任、导向生命第一的操作,这在医院或其它类似的单位遇到同类事务时是特别亟需的,试想如果有一种对应的法律可以赦免了医院等单位的责任(当然要严厉处理借机逃避责任的医院)让其根据医学常规和道义原则去随机应变、灵活处理,最大限度保全病患者的生命,这是生命最大的依托和坚守。

 那么民感其恩,医感其便,福大莫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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